枣山园区卫生扶贫政策告知书
1.财政代缴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2.枣山园区贫困人口在园区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医院、医院、广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垭中心卫生院、原枣山镇卫生院、原穿石乡卫生院、原广门乡卫生院、原广罗乡卫生院)治疗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
3.医院对户籍为原广安区的贫困人口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医院为户籍为原岳池红庙办事处贫困人口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
4.对贫困人口免费开展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和抗结核一线药物治疗。
5.对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含: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为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6.对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和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
7.对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
8.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
9.对贫困人口中的包虫病患者免费药物治疗。
10.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3万元/人给予补助。
11.对手术治疗包虫病贫困患者按2.5万元/人给予补助。
12.对符合治疗救助条件的晚期血吸虫贫困患者按元/人?年给予补助。
13.对贫困人口大骨节病患者按元/人?年给予对症治疗。
14.贫困人口家庭到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家庭医生团队按照服务协议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等服务。
15.贫困人口患规定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园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门诊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10%的部分可申请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救助。每户每年总门诊救助费用不超过元。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帕金森式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性肺结核、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支气管哮喘、强直性脊柱炎、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白塞氏病、重症肌无力、多发性硬化、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多发性肌炎/皮肌炎、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自身免疫性肝炎、颅内良性肿瘤、原发性骨髓纤维化、慢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血友病。
16.贫困人口当年在园区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保倾斜支付、民政医疗救助等渠道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住院费用10%的部分可到园区社会事业局卫健医保股申请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进行救助;贫困人口当年在定点医疗机构外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等渠道报销后的自付费用可以申请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进行救助。救助标准为自付费用超过元(不含元)的部分,按50%予以救助。居住在枣山园区的贫困人口到市级医疗机构和枣山园区定点医疗机构外就医,须有园区定点医疗机构转诊手续才给予救助。在枣山园区外居住或工作的贫困人口异地就医,须有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居住证明或工作单位工作证明才给予救助。
17.申请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进行救助需提供资料:园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需提供出院记录、城乡居民住院费用审核报销单、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复印件等;慢性病门诊需提供疾病证明书、与疾病相关的检查和治疗的发票原件、处方等;异地就医需提供转诊手续或相关证明、出院记录、城乡居民住院费用审核报销单、住院费用结算发票复印件、民政医疗救助凭证等,所有报销材料需住院医疗机构签复印属实并加盖医疗机构鲜章。
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社会事业局
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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