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项保险缴费费率是多少?
答:有用人单位的两项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单位职工实际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7.3%(含生育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
缴费基数分设上、下限,上、下限分别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0%。单位缴费基数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0%缴纳,单位缴费基数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照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缴纳。2.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保险金代缴职工医保人员参保缴费费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代缴职工医保人员按四川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0%的8.8%缴纳(含补充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如何规定的?
答:参加职工医保(含大病统筹)人员最低实际缴费年限为15年。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实际缴费已达到15年,但未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应当继续按规定缴纳两项保险费。4.两项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两项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药品单行支付费用、个人账户费用、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全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不含生育津贴)。5.个人账户划转标准是多少?个人账户划转标准职工灵活就业人员35岁以下单位缴费工资的0.7%+本人缴纳的2%个人缴费工资的2.7%36岁-45岁单位缴费工资的1.2%+本人缴纳的2%个人缴费工资的3.2%46岁—退休单位缴费工资的1.7%+本人缴纳的2%个人缴费工资的3.7%退休人员按年个人账户划转标准执行。(即.40元/月)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医疗费用及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人承担部分,当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由个人自付。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包括死亡)中途停保的,对已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统筹部分归入统筹基金,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本人死亡的退还继承人)。6.参保人员住院医保怎样报销?
答:参保人员分在职和退休,按照就医医疗机构级别实行不同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医疗机构类型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额(不含生育津贴)在职退休在职退休30万元一级和未定级%90%二级40083%88%三级%85%市内由下级医疗机构转上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实行补差;市内由上级医疗机构转下级医疗机构的,一次性按上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执行。7.分娩可以报销多少生育医疗费用?
答: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常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医疗机构级别、分娩方式不同实行不同定额标准报销。医疗机构顺产剖宫产一级及以下元元二级元元三级元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另外补助元。8.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保险金代缴职工医保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能否享受生育医疗费用?
答:能享受。两险合并后,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人群有所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代缴职工医保人员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需额外缴纳生育保险费,但可按规定享受定额生育医疗报销和生育并发症住院报销。9.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有哪些?
答:(1)第一类(18种)。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风湿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伴有靶器官损害或临床相关病变)、糖尿病(伴有并发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癫痫、肺结核病(Ⅰ型肺结核除外)、类风湿关节炎、帕金森综合症、肝豆状核变性、重症肌无力、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狭窄)、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病人除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银屑病、精神类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阿尔茨海默病)。(2)第二类(11种)。肝硬化(失代偿期)、强直性脊柱炎、再生障碍性贫血、克罗恩病、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成人先天性心脏病(限肺动脉高压)、慢性骨髓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支架置入或搭桥术后)、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恶性肿瘤(原位癌除外)。(3)第三类(10种)。器官或骨髓移植门诊抗排异相关检查及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疗或化疗相关检查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相关检查及治疗、血友病门诊相关检查及治疗、地中海贫血病门诊相关检查及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门诊相关检查及治疗、耐多药肺结核病门诊相关检查及治疗、肝豆状核变性病(铜代谢障碍)门诊相关检查及治疗、普拉德-威利综合征门诊相关检查及治疗、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门诊相关检查及治疗。10.门诊特殊疾病怎么认定?
答:(1)参保人员所患疾病符合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的,可到市内二级甲等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资格认定。医院无相应科室或技术的,可凭市外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相关资料,向翠屏区医保局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资格认定。(2)按规定办理了异地安置登记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核准登记生效之日起至注销之日期间申请门诊特殊疾病的,向翠屏区医保局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认定;(3)对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条件的,从认定的次月起,按月计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4)肝豆状核变性(铜代谢障碍)、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和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的认定机构医院、医院。治疗机构为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11.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怎么报销?
答:(1)第一类门诊特殊疾病产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按70%报销,每年限额报销元。(2)第二类门诊特殊疾病产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按70%报销,每年限额报销0元。第一类、第二类病种报销限额为所认定病种中待遇最高的一个病种限额,不能累加报销限额。(3)第三类门诊特殊疾病产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按75%报销后,剩余部分纳入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4)门诊特殊疾病限额费用每个自然年度结束时清零,不结转。12.单行支付药品费用有什么报销政策?
答:参保人员使用国家谈判药品中列入单行支付的58个药品和18个高值药品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每个参保人员支付的单行支付药品费用累计不超过10万元,支付的总费用计入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超限后的药品费用不再纳入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13.参保职工异地就医怎么办?
答:(1)异地就医备案: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这3类人员可办理长期备案);④转院转诊人员;⑤急诊人员(这2类人员办理的备案为临时性)。(2)异地备案方式:异地就医备案可以通过窗口、电话(拨打翠屏区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大厅异地就医备案电话-)、网络(“四川医保”APP、“宜宾医保”
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手段骗取医保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骗取医保待遇达到0元及以上就涉及犯罪,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判刑。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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