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滨州市扩大慢性病保障范围,10多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滨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滨政办字〔〕30号),我市扩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

职工医保新增加了12个病种,将慢阻肺、肺间质纤维化、静脉血栓症(含慢性肺栓塞、深静脉血症)、慢性肾小球肾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肝豆状核变性、运动神经元病、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多发性肌炎(PM)和皮肌炎(DM)、干燥综合症纳入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由38种扩大到50种。

居民医保增加的16个病种,在与职工新增加12种相同病种基础上,再增加慢性肾功能不全、癫痫、支气管哮喘、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mds)4个病种。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由20种扩大到36种。

来源:滨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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