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

前言

现将关于带病返乡的两个文件转发如下(文件均来自互联网检索),供有相关意愿的小伙伴阅读并全盘衡量,为下一步理性决定是否参加带病回乡提供参考。借用最近大火的延禧攻略里的一句话:“我常听说宫里的事福祸相依,到底是好事还是祸事,还不一定呢!”提醒大家谨慎做出决定。谨慎的原因,请看最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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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

  (民发〔〕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提高以后,各地要求享受这一待遇的退役人员逐步增多。为做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等工作,经征求军队有关部门意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病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此,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这里的患病是指,能够直接造成《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   二、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并提交或具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申请;   (二)户口本;   (三)退伍军人证;   (四)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   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   2.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   (五)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安排申请人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医院对医院证明的慢性疾病进行检查。对于在部队所患慢性病未痊愈的,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表格样式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由县级或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具体审批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   四、审批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在《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签署意见,批准其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从批准之日下月起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补助及享受其他相关待遇。对于由县级或地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的,审批机关需同时将有关材料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纠正。   五、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所患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其享受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   在办理过程中,民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带病回乡退医院体检或提交相关材料,以核实上述情形。并告知“逾期不按要求体检或提交相关材料,将取消相关待遇。”   六、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死亡或出现《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从下月起停发相关待遇。   七、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八、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对此前退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也按照本通知精神办理。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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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的通知

民发〔〕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现将《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印发你们,请在落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时参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按照《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因病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此,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仅限于服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慢性病不是指某种疾病,而是对起病隐匿,病程长且迁延不愈,病因复杂,需长期医疗服务,给生活和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的一类疾病的总称。

常见慢性疾病或功能障碍按系统列举如下:

一.消化系统

反流性食管炎;

反复消化道出血;

食管成形术咽下运动不正常;

食管切除重建术后;

食管裂孔疝;

消化性溃疡;

慢性萎缩性胃炎;

消化道息肉病;

消化道或消化腺肿瘤;

慢性胆囊炎;

胆石症;

慢性胰腺炎;

炎症性肠病;

轻度慢性活动性肝炎;

肝硬化代偿期;

胃部分切除术;

小肠部分切除;

结肠部分切除;

脾切除或部分切除;

肝部分切除;

胆囊切除;

胆肠吻合;

胰腺部分切除;

二.呼吸系统

慢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哮喘;

支气管扩张;

肺心病;

呼吸系统肿瘤;

肺纤维化;

慢性活动性肺结核;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肺间质性疾病;

肺段切除术或修补术;

气管或支气管成形术;

部分胸廓改形术;

三.循环系统

高血压病;

慢性心律失常;

心脏瓣膜病;

冠心病;

慢性心包炎;

心肌炎;

心肌病;

主动脉瘤或主动脉夹层;

周围血管疾病(如:大动脉炎、雷诺综合征、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静脉血栓形成等);

四.神经、精神系统

轻度癫痫;

不完全性面瘫;

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失语;

截瘫或偏瘫肌力小于4级;

双手部分肌瘫肌力小于4级;

单肢瘫或单手全肌瘫肌力小于4级;

双足部分肌瘫肌力小于4级;

单足全肌瘫肌力小于4级;

周围神经炎性疾病;

脊髓炎;

脊髓压迫症;

脊髓空洞症;

颅内或脊髓占位性病变;

帕金森病;

多发性硬化症;

脑血管疾病;

肌营养不良;

重症肌无力;

神经系统肿瘤;

各类精神病性障碍;

五.泌尿生殖系统

一侧卵巢病变;

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

单侧输卵管切除;

一侧肾上腺病变;

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一侧睾丸、副睾切除;

慢性肾炎或肾病;

肾病综合症;

慢性泌尿系感染;

泌尿系结石或梗阻;

多囊肾;

泌尿生殖系统肿瘤;

慢性前列腺炎;

六.内分泌系统和代谢性疾病

糖尿病;

低糖血症;

下丘脑-垂体疾病;

肾上腺疾病;

甲状腺疾病;

甲状旁腺疾病;

胰岛内分泌肿瘤;

七.造血系统和免疫、风湿性疾病

各种慢性贫血;

白血病;

淋巴及血小板性疾病;

免疫缺陷病;

风湿热;

类风湿关节炎;

系统性红斑狼疮;

成人Still病;

色素沉着绒毛结节性滑膜炎;

血清阴性脊柱关节病;

多发性肌炎;

原发性血管炎;

痛风及高尿酸血症;

大骨节病;

顽固性牛皮癣;

严重白癜风;

八.骨骼系统疾病

慢性骨髓炎;

硬化性骨髓炎;

骨无菌性坏死;

滑膜软骨瘤病;

骨、关节结核;

骨肿瘤;

骨囊肿;

腰椎管狭窄症;

九.五官系统

因眼病(近视眼除外)致视力下降,一眼矫正视力≤0.5,另眼矫正视力≥0.8;

因病双眼矫正视力<0.8;

象限盲或偏盲;

瞳孔散大;

眼睑不能闭合或下垂影响外观者;

青光眼;

泪器疾病;

因耳疾双耳听力损失≥30dBHL或一耳听力损失≥70dBHL;

前庭功能丧失,闭目不能并足站立;

严重声音嘶哑;

发音或构音不清;

嗅觉完全丧失;

注:

1.以上慢性病范围适用于在部队患病未能治愈,残情达不到评残标准规定的等级,其所患慢性病相当于十级残情以上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2.在部队患病残情达到病残等级但未评定者,退伍后不再补办病残评定,可按有关规定并参照以上慢性病范围落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

3.对于本范围未能列入的少见的慢性病,其病情相当于十级以上残情者,可参照相应系统慢性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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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则文件解读

一、参加前提:

1.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2.在服现役期间患病

3.所患慢性病相当于十级残情以上

4.医院证明、病历、检查结果齐全

5.回乡生活困难的(地方财政没钱的话也许会卡这条)

二、政策福利:

1.发放定期补助

2.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三、负面影响:(以下全是本人酒后胡言乱语,多半都是假的,是假的当然就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本人亦拒绝任何人依靠以下内容作出任何决定)

1.政策是好的,初衷是为了给生病的小伙伴谋福利,但是执行情况,每个地方均有差别,以很久以前的情况来看。地方富裕,各种福利会有。地方民政没钱,那么在认证带病回乡和退出机制上,就会比较苛刻。可能认证失败,或者早早确认治愈,终止相关待遇。

2.带病回乡,要填写《**带病回乡认定表》,该表和相关病历资料是要放在档案里的,要跟随自己一辈子。那么在应聘公务员、事业编制、国企等需要查对档案的工作时,大概率因为患病和心怡的工作失之交臂、应聘失败。当然了,并没有规定讲患病就不能从事这些工作,但现在就业竞争这么激烈,招人的单位会放着正常人不要,非要招一个慢性病人吗?如果带病回乡认证失败,这个表又在档案里,那岂不是坑到吐血!就算治愈了,档案里的东西也是不会动的,比较好的情况无非是再添加一份治愈的证明,但是这就像一个人生的疤痕,受伤无所谓对错,疤痕已经客观存在了。治愈之后,没福利了,但对找(有编制的)工作还是有影响(特别是在招人的人力主管是处女座的情况下)。

3.有些病种患者本人会比较在意,不想公开,比如慢性前列腺炎。办理带病回乡之后,在多次与民政打交道的过程中(因为要涉及到每隔一段时间,去检查认证疾病是否治愈),如果患病病种泄露(常在河边走嘛,当然有湿鞋风险),对自己的社交、求偶等,会造成负面影响。

4.定期补助不是很多,和损失相比收益有限,还要接受定期审查。

四、展望:

1.国家成立了新部门,主管退伍军人事务,所以说福利待遇的认定和执行上,一是更有保障了,二是有问题有人主管,不会无处讲理。(前提是自己有理,如果病好了还要求相关待遇,就是无理取闹了)

2.也许定期补助以后会增加呢!

3.达不到标准想搞歪门邪道给自己整个带病回乡的,时代变了,收益也不值得铤而走险,赶快打消念头。

4.确定要不要参加之前,推荐先给老家民政部门联系咨询一下,当地福利待遇及申办带病返乡的难度系数。

最后祝光荣退役的战友们回到家乡再创辉煌,从一个巅峰走向另一个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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