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准入

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医生 http://m.39.net/pf/bdfyy/zjft/

一、准入标准

(一)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

准入标准:

1.肌酐清除率(Ccr)≤10ml/min,合并糖尿病时Ccr≤15ml/min;

2.血尿素氮≥28.6mmol/l(80mg/dl);

3.血肌肝≥.2umol/l(8mg/dl);

4.高钾血症K≥6.5mmol/l;

5.代谢性酸中毒HCO3≤16.74mmol/l;

6.有明显水潴留体征(严重浮肿、血压升高及充血性心力衰竭);

7.有厌食、恶心、呕吐等明显尿毒症表现。

具有1-3项中一项以上指标,或符合慢性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期)准入标准,且有4-7项中一项以上指标。

(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准入标准:

有异体器官移植手术病史即可。包括肾脏、肝脏、心脏等器官移植。

(三)恶性肿瘤(放化疗)(含淋巴瘤、骨髓瘤)

准入标准:

1.病理学检查报告单;

2.影像学检查及相关化验指标符合。

具有上述任意一项标准即可。

(四)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准入标准:

1.临床上有严重贫血,伴有出血、感染和发热的患者;

2.血象表现为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绝对值减少,脾不大;

3.骨髓象示增生低下,骨髓小粒非造血细胞增多,能除外其他全血细胞减少的疾病(如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恶性组织细胞病等)。

同时具有上述三项标准方可。

(五)系统性红斑狼疮

准入标准:

1.颧部红斑:平的或高于皮肤的固定性红斑;

2.盘状红斑:面部的隆起红斑上覆有鳞屑;

3.光过敏:日晒后皮肤过敏;

4.口腔溃疡:口腔或鼻咽部无痛性溃疡;

5.关节炎:非侵蚀性关节炎≥2个外周关节;

6.浆膜炎:胸膜炎或心包炎;

7.肾脏病变:蛋白尿>0.5g/d或尿常规检查蛋白(+++)或细胞管型;

8.神经系统病变:癫痫发作或精神症状;

9.血液系统异常:溶血性贫血或血白细胞减少或淋巴细胞绝对值减少或血小板减少;

10.免疫学异常:抗ds-DNA或抗SM抗体阳性或梅毒血清试验假阳性;

11.抗核抗体阳性。

符合上述十一项标准中任意四项即可。

(六)慢性活动性肝炎

准入标准:

1.慢性病毒性肝炎

(1)既往有肝炎病史6个月以上或无肝炎病史;

(2)免疫学检查:血清中HBsAg、抗HBe(HbeAg)、HBV—DNA,抗HCV和HCV-RNA,HDVAg、抗HDV阳性;

(3)半年内两次以上肝功能化验(须有下列之一项者):

①ALT或AST正常;

②BIL34.2umol/L;

③A/G1.5;

④白蛋白≤35g/L;

(4)肝活检符合慢性活动性肝炎。

达到上述三项标准即可。其中丙型肝炎病史达6个月以上,且已行聚乙二醇干扰素抗病毒治疗的达到两项及以上即可,其中标准2为必备条件。

2.非病毒性慢性肝炎

必须半年内两次以上肝功能化验指标达到:

(1)ALT或AST必须大于正常2倍;

(2)BIL34.2umol/L;

(3)A/G1.5;

(4)白蛋白≤35g/L。

(七)肝硬化失代偿

准入标准:

1.白蛋白32g/L,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大于正常对照的3秒以上或PTA正常,胆红素大于正常上限的3倍。胆碱脂酶活力小于正常。有下列并发症之一者:严重感染、胸水或腹水、上消化道出血、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

2.B超或CT影像学证实,脾增大,门静脉1.5cm,脾静脉1.2cm,脾脏厚度4cm。食道或胃底静脉曲张或腹水征(+),少数可出现肝性胸水;

3.肝活组织检查见假小叶形成。

具有两项及以上,其中1项为必备条件。

(八)冠心病

准入标准:

1.具有心绞痛的临床症状;

2.心电图检查可见有ST-T段改变;

3.冠状动脉造影或多排螺旋CT检查管腔直径减少50%以上;

4.心电图有陈旧性心肌梗死的改变;

5.冠心病已行心脏搭桥术;

6.经皮冠状动脉腔内成形术PTCA;

7.有急性心肌埂塞病史;

8.冠脉造影管腔直径减少70%以上的;

符合1项和2-4项中任意一项,并提供近期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可办理,符合1项和5-8项中任意一项无需病史即可办理。

(九)冠心病支架置入术后的维持治疗

准入标准:

具有冠心病支架置入病史即可办理。

(十)类风湿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原发性干燥综合症、多发性肌炎/皮肌炎)

1.类风湿关节炎

准入标准:

(1)晨僵,持续至少1小时,病程至少6周;

(2)有3个或3个以上的关节部位的软组织肿胀(关节肿)至少6周;(3)掌指关节、近端指间关节或腕关节肿胀至少6周;(4)对称性肿胀(关节肿)至少6周,即身体两侧相同关节同时或先后发病;

(5)皮下类风湿结节;(6)X线片显示手或腕关节符合RA改变;

(7)类风湿因子阳性。

具备4项或4项以上上述标准,或ACR和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年的RA分类标准评分在6分以上者,即可诊断为类风湿关节炎,办理时还需提供近期一年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2、强直性脊柱炎

准入标准:

(1)腰椎在前屈、侧弯、后仰三个方向皆受限;

(2)腰椎或腰背部疼痛或疼痛史3个月以上;

(3)胸部扩张受限,取第4肋间隙水平测量,扩张≤2.5cm;

(4)双侧骶髂关节炎3-4级;

(5)双侧骶髂关节炎2级;

(6)单侧骶髂关节炎3-4级。

具有(4)项和标准(1)-(3)中一项或以上者;(5)项或(6)项和(1)项者;(5)项或(6)项和(2)项和(3)项者;上述三种情况符合一种,连续或非连续病史大于一年的都可办理。

3、干燥综合征

准入标准:

(1)口腔症状:下列三项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

①每日感口干持续3个月以上;

②成年后腮腺反复或持续肿大;

③吞咽干性食物时需用水帮助。

(2)眼部症状:下列三项中有一项即可

①每日感到不能忍受的眼干持续3个月以上;

②有反复的砂子进眼或砂磨感觉;

③每日需用人工泪液3次或3次以上。

(3)眼部体征:下列检查任一项呈阳性

①SchirmerI试验(+);

②角膜染色(+)。

(4)组织学检查:唇腺病理示淋巴细胞灶≥1

(5)唾液腺受损:下列检查任一项呈阳性;

①唾液流率(+)(1.5ml/15分);

②腮腺造影(+);

③唾液腺同位素检查(+)。

(6)自身抗体:抗SSA或抗SSB(+)(双扩散法)

(7)干燥综合征评分:

①唇腺病理活检示淋巴细胞灶≥1个/4平方毫米,权重3分;

②血清抗SSA抗体(+),权重3分;

③角膜荧光染色评分方法(ocularstainingscore)≥5分,权重1分;

④SchirmerI试验(+)(≤5mm/5min),权重1分;

⑤唾液流率(+)(≤0.1ml/min),权重1分。

标准(1)-(6)项中同时具有标准(4)或标准(6)在内的任何四项标准;或标准(3)-(6)中的任何三项;或标准(7)项中评分≥4分;还需提供近期一年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4、多发性肌炎/皮肌炎

准入标准:

(1)对称性近端肌无力,伴或不伴有吞咽困难和呼吸肌无力;

(2)血清肌酶谱升高,特别是血肌酸磷酸肌酶(CK)升高;

(3)肌电图异常;

(4)肌活检异常;

(5)特征性的皮肤损害。

同时具有(1)-(4)项,或5项和(1)-(4)项中任意3项,并提供近期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可办理。

(十一)脑血管意外恢复期

准入标准:

1.有病史资料;发病突然或慢性发病,意识障碍、头痛,呕吐、偏瘫、失语、失明等神经功能障碍;

2.有头颅CT或MRI证实,或脑血管造影明确病变部位和性质;

同时具有上述两项标准即可。

(十二)慢性心功能不全

准入标准:

1.基础心脏病变;

2.NYHA心功能Ⅱ级及以上;

3.心电图、负荷试验、X线、超声心动图等客观检查评估心脏病变C级及以上;

4.心脏射血分数(EF)<50%。

具有以上三项标准,并提供近期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可办理。

(十三)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

准入标准:

1.病人必须存在至少两个下列主征:静止性震颤、运动迟缓、齿轮样肌强直和姿势性反射障碍;

2.病人的帕金森病症状和体征不是由于脑外伤、脑血管疾病、脑肿瘤、病毒感染或其它已知的神经系统疾病,以及已知的药物和化学毒物所引起;

3.病人必须没有下列体征:明显的核上性共视运动障碍、小脑症、核性发音障碍、体位性低血压(改变超过30mmHg以上)、锥体系损害以及肌萎缩等;

4.左旋多巴制剂试验有效;

5.颅脑疾病病史及颅脑病变的辅助检查;

具有标准1-4的病人可临床诊断为帕金森病;具有标准1和标准5可诊断为帕金森氏综合症,办理帕金森病与帕金森氏综合症时,还需提供近期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十四)高血压

准入标准:

1.动态血压异常或治疗前不少于3次收缩压≥mmHg或舒张压≥90mmHg;

2.伴有脑血管卒中、慢性肾功能不全、心肌梗死、视网膜出血等并发症的。

符合1项可诊断为高血压,需提供近期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1、2两项都符合的,提供近期半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即可。

(十五)糖尿病

准入标准:

1.“三多一少”症状,随机血糖≥11.1mmol/L(mg/dl),或FPG≥7.0mmol/L(mg/dl),或OGTT中2HPG:≥ll.1mmol/L(mg/dl);

2.症状不典型者,需两次符合糖尿病异常血糖化验证实;

3.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

4.糖尿病肾病;

5.糖尿病足患者;

6.使用胰岛素治疗;

具有1、2项任意1项,并提供近期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符合1、2项任意1项,并合并3-6项中任意1项,办理时只需提供近期半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十六)结核病

准入标准:

1.具有结核中毒症状和相应部位结核的临床表现;

2.具有相应部位结核病的影像学特征;

3.结核病的病理学或微生物学检查依据。

具有上述两项标准即可。

(十七)精神病

准入标准:

1.病情迁延不愈或呈反复发作的倾向;病程≥1年;

2.按CCMD-3明确为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抑郁、躁狂、双相障碍);焦虑症、强迫症、躯体形式障碍等神经症;各种痴呆伴发精神障碍;

3.病情因多种因素影响而极易波动,需长期门诊用药巩固疗效,甚至终身服药维持治疗。

符合上述三项条件即可办理。

(十八)重症肌无力

准入标准:

1.受累骨骼肌群的极易疲劳性(疲劳试验阳性),病情波动,晨轻暮重,神经系统检查无其他阳性发现者;

2.药物试验(包括新斯的明试验或滕喜龙试验)阳性;

3.肌电图重复电刺激,衰减在10%以上;

4.血清乙酰胆碱受体抗体升高。

具有上述1项与其他任意一项,并提供近期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十九)血友病

准入标准:

1.临床上有关节、肌肉、深部组织出血,有或无活动过久、用力等创伤史,术后(包括小手术)出血史;关节反复出血引起的关节畸形;

2.凝血时间(试管法)延长或正常。凝血活酶时间(APTT)延长或正常;

3.因子VIII促凝活性(VIII:C)减少或极少;

4.血管性血友病因子抗原(VWF:Ag)正常,VIII:C/VWF:Ag明显降低;

5.血浆IX:C测定因子减少或缺乏。

同时具有1项与其他任意两项,并提供近期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二十)肝豆状核变性

准入标准:

1.临床上有肢体震颤,肌力强直,语音困难,情感不稳和智能障碍等表现;K-F角膜色素环检查阳性;

2.血清铜蓝蛋白(CP)mg/L或血清铜氧化酶0.2活力单位;

3.肝铜含量ug/g(干重);

4.24小时尿铜排泄量ug。

上述条件中,具备第一项及其他三项中的任两项,并提供近期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二十一)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

1、溃疡性结肠炎

准入标准:

(1)反复腹泻腹痛等临床表现;

(2)结肠镜检查提示粘膜粗糙呈细颗粒状,弥漫性充血水肿,病变明显处见弥漫性糜烂或多发性浅溃疡。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且提供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2、克罗恩病

准入标准:

(1)肠镜检查示非连性或区域性肠道病变;

(2)肠镜检查示肠粘膜呈铺路鹅卵石样表现或有纵行溃疡;

(3)肠镜检查示全层性炎性肠道病变,伴有肿块或狭窄;

(4)肠镜检查示结节病样非干酪性肉芽肿;

(5)裂沟或瘘管;

(6)肛门病变,有难治性溃疡、肛瘘或肛裂;

(7)手术及病理已确诊的病例。

符合同时具有(1)、(2)、(3)项中任意一项和(4)、(5)、(6)项中任意一项,须先排除有关疾病,肠镜为必检项;如符合条件(7),一项即可,办理时还需提供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二十二)白塞氏病

准入标准:

1.反复口腔溃疡:1年内反复发作3次。由医生观察到或患者诉说有口腔溃疡;

2.反复外阴溃疡:由医生观察到或患者诉说外阴部有溃疡或疤痕;

3.眼病变:前或后色素膜炎、裂隙灯检查时玻璃体内有细胞出现或由眼科医生观察到视网膜血管炎;

4.皮肤病变:由医生观察到或患者诉说的结节性红斑、假性毛囊炎或丘疹性脓疱;或未服用糖皮质激素的非青春期患者出现痤疮样结节;

5.针刺试验阳性:试验后24-48小时由医生看结果;

6.血管表现:皮下栓塞性静脉炎、深部静脉栓塞、动脉栓塞和(或)动脉瘤;

具有1-3项中任意2项,或符合1-3项中任意1项和4-7项中的任意2项,又或同时符合全部4-7项,且提供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二十三)癫痫

准入标准:

1.有癫痫发作症状(全面性或部分性发作);

2.抗癫痫药物治疗有效。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供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二十四)甲状腺功能减退

准入标准:

1.临床表现乏力、怕冷、腹胀、便秘、嗜睡、月经过多;重者出现粘液性水肿,表现为眼睑浮肿、鼻宽大、唇舌肥厚、皮肤干燥角化、毛发稀疏干黄、眉毛外侧1/3脱落、声音低粗、心率缓慢、不可凹性水肿。孩童时代甲减的症状表现为生长缓慢,有痴呆症;

2.血清TT3、TT4,FT3、FT4、rT3等指标有下降;TSH可升高。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供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二十五)甲状腺功能亢进

准入标准:

1.临床表现:代谢增加及交感神经高度兴奋表现,甲状腺肿大:呈弥漫性,质地软,有弹性;

2.实验室检查: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或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升高,TSH降低,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或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TRAb)阳性或甲状腺摄碘率升高。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供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二十六)慢性肾炎

准入标准:

1.起病缓慢、病情迁延,病史超过1年以上;

2.伴有肾病综合征或重度高血压临床症状表现;

3.伴有肾功能减退、贫血、电解质紊乱等症;

4.伴有水肿、蛋白尿、血尿、管型尿表现中的一种或几种。

具有第1项和2-4项中任意两项,且提供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二十七)肾病综合征

准入标准:

1.符合肾病综合征“三高一低”;高度浮肿、高度蛋白尿、高脂血症和低蛋白血症;

2.尿蛋白大于3.5g/d,血浆白蛋白低于30g/L;

3.进行肾活检,做出病理诊断。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供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二十八)心脏瓣膜置换术后维持治疗

准入标准:

住院行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并需术后维持治疗。

(二十九)银屑病

准入标准:

1.皮损常呈鳞屑性丘疹、斑块,可见薄膜现象及筛状出血现象,头皮部位皮疹可见束状毛发;2.皮肤镜检查:符合各期银屑病皮肤镜下特点;

3.组织病理检查示表皮角化过度、角化不全。角层内有中性多形核白细胞堆积,棘层增厚。表皮突呈规则性向下延伸,真皮乳头水肿呈棒状,乳头内血管扩张,血管周围有炎性细胞浸润。

符合标准第1项和第2项,或符合标准第1项和第3项,且提供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三十)硬皮病

准入标准:

1.掌指关节近端的硬皮变化,可累及整个肢体、面部、全身及驱干;

2.掌指关节近端的硬皮变化;

3.手指尖有凹陷性瘢痕和指垫消失;

4.双肺基底纤维化;

5.雷诺现象;

6.多发性关节炎或关节痛;

7.食管蠕动异常;

8.皮肤病理学胶原纤维肿胀和纤维化;

9.免疫检查ANA,抗Scl-70抗体、和着丝点抗体(ACA)阳性。

符合标准第1项或符合标准2-4项中的任意两项,又或符合标准5-9中的任意三项,同时提供一年来门诊或住院病史资料。

(三十一)支气管哮喘

诊断标准:

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以及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

5.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

6.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FEV1增加≥12%,且FEV1增加绝对值≥ml;

7.呼气流量峰值(PEF)日内(或2周)变异率≥20%。

符合1-4项或符合第4项加上5-7项中任意一项,同时提供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三十二)椎间盘突出

诊断标准:1.经系统性保守治疗后症状不能完全缓解;

2.临床有颈、肩、臂疼痛麻木或伴有上下肢肌力减弱,肩部活动障碍,皮肤感觉迟钝等症状;

3.临床表现为腿痛重于腰痛,腿痛呈典型的坐骨神经或股神经分布区域的疼痛,按神经分布区域的皮肤感觉麻木;

4.直腿抬高试验和加强试验阳性;

5.出现四种神经体征中的两种征象(肌肉萎缩,运动无力,感觉减退和反射减弱);

6.影像学检查证实,包括椎管造影、CT或MRI等。符合标准1、2、6三项或符合标准1、6加上3-5项中任意两项,同时提供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三十三)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准入标准:

1.急性型多为10岁以下儿童,主要为皮肤、粘膜出血,往往较严重,皮肤出血呈大小不等的瘀点,分布不均,以四肢为多。粘膜出血有鼻衄、牙龈出血、口腔舌粘膜血泡。常有消化道、泌尿道出血,眼结合膜下出血,少数视网膜出血。脊髓或颅内出血常见,可引起下肢麻痹或颅内高压表现,可危及生命。

2.慢性型多为育龄期女性,表现为局部的出血倾向位的皮肤与粘膜,但以四肢远端较多。可有消化道及泌尿道,如反复鼻衄或月经过多。瘀点及瘀斑可发生在任何部出血。外伤后也可出现深部血肿。颅内出血较少见,但在急性发作时仍可发生。脾脏在深吸气时偶可触及;

3.血液检查血小板减少,凝血时间正常;

4.骨髓象巨核细胞增多或正常,伴成熟障碍;   

5.血小板表面IgG、IgM或补体增高。

具有1、2两项中任意一项加全部3-5项,同时提供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三十四)晚期血吸虫病

准入标准:

居住在流行区或曾到过流行区有多次疫水接触史,临床有门脉高压症状、体征,或有结肠肉芽肿或侏儒表现,且五项试验,间接红细胞凝集试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胶体染料试纸条法试验、环卵沉淀试验、斑点金免疫渗滤试验中任意一项阳性即可办理。

(三十五)白癜风

准入标准:

1.wood灯检查符合白癜风症状;

2.皮肤活组织切片检查符合白癜风标准。

上述两项都符合,同时提供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三十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准入标准:

1.血液检查艾滋病抗体阳性;

2.近期内(3至6个月)体重减轻10%以上,且持续发热达38摄氏度;

3.近期内(3至6个月)体重减轻10%以上,且持续腹泻(每日达3至5次)一个月以上;

4.卡氏肺囊虫肺炎;

5.卡波氏肉瘤;

6.明显的真菌或其他机会性感染。

7.活动性结核或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8.活动性巨细胞病毒感染;

9.弓形虫脑病;

10.反复发生的败血症。

具有1项与其他任意一项即可办理。

(三十七)肌萎缩

准入标准:

1.运动和感觉神经传导速度正常,但远端运动传导潜伏期可以延长,波幅低;2.肌电图提示神经源性损害;3.肌肉活检可见神经源性肌萎缩

4.肌肉围度测量明确小于正常值;

5.肌力下降,肌力分级:Ⅳ级四级以下;

6.肌张力明显下降;

符合1、2、4、5项或1、2、4、6项或病理诊断明确的,提供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办理。

(三十八)脑性瘫痪(小于7岁)

准入标准:

1.中枢性运动障碍;

2.非进行性脑病变;

3.障碍为永久性;

4.症状出现在发育早期。

符合上述四项标准,同时提供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三十九)白血病

诊断标准:

1.有贫血、发热、出血、器官和组织浸润等临床表现,急者以高热、感染、出血为主要表现;2.血象检查:白细胞异常;骨髓象:骨髓增生活跃或极度活跃,原始细胞占非红系细胞大于20%,可出现裂孔现象;白细胞性原始细胞常有形态异常,Auer小体见于AML;3.病理学报告或骨髓活检证实是白血病;

符合1项与2、3项任意一项的即可办理。

(四十)心脏冠脉搭桥术后(维持治疗)

准入标准:

具有心脏冠脉搭桥手术病史,并需维持治疗的。

(四十一)心脏起搏器植入术(维持治疗)

准入标准:

具有心脏起搏器植入手术病史,并需维持治疗的。

(四十二)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

准入标准:

1.持续(≥6月)一系或多系血细胞减少:红细胞(Hbg/L)、中性粒细胞(ANC1.5×10^9/L),血小板(PLT×10^9/L);

2.排除其他可以导致血细胞减少和发育异常的的造血及非造血系统疾患;

3.发育异常:骨髓涂片中红细胞系、粒细胞系、巨核细胞系中发育异常细胞的比例≥10%;

4.环状铁粒幼红细胞占有核红细胞比例≥15%;

5.原始细胞:骨髓涂片中达5%-19%;

6.MDS常见染色体异常。

上述1、2项为必要条件,3、4、5、6项满足一项即可办理。

(四十三)慢性阻塞性肺病

准入标准:

1.咳嗽咳痰,喘息,活动时耐力下降症状大于等于2年;

2.肺功能(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气流中不完全可逆,FEV1/FEV小于70%,FEV1小于50%预计值;

3.肺部CT提示慢支,和/或肺气肿改变,并排除其他疾病。

上述1、2、3项条件全部符合,同时提供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四十四)慢性盆腔炎

准入标准:

1.病史:急性盆腔炎史,盆腔炎反复发作史;

2.主要表现为下腹坠胀痛或腰骶部痛或性交痛,劳累或经期加重,白带增多;

3.妇科检查:子宫多为后位,固定压痛或双侧附件、主韧带增厚或扪及不均质包块;

4.B超于附件区可测得不规则实性、囊性或囊实性包块;

5.腹腔镜直视下见内生殖器周围粘连、组织增厚、包块形成。

具有以上标准中的四项,同时提供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

二、有关要求

(一)对于部分病种待遇享受时间规定。

1.恶性肿瘤(放化疗)(含淋巴瘤、骨髓瘤)申报时提供病理报告的,慢性病待遇按病理报告日期开始享受;

2.冠心病支架置入术后的维持治疗申报时,待遇起始时间为冠心病支架置入手术当次住院出院日期;

3.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自确诊后第一次进行血液透析时间开始享受慢性病待遇;

4.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门慢待遇起始时间为器官移植手术当次住院出院日期;

5.心脏瓣膜置换术后维持治疗门慢待遇按照心脏瓣膜置换术当次住院出院日期开始享受;

6.心脏起搏器置入术后维持治疗门慢待遇起始时间为心脏起搏器置入当次住院出院日期。

(二)其他病种门慢待遇自申报之日开始享受。

(三)自年1月1日起门诊慢性病用药将按照《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试行)》执行。

·end·

长按


转载请注明:http://www.hmingd.com/jyyy/5279.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